早在2021年,司法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市监总局发文,表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律所自主定价。备案的收费标准在1年内是不得变更的,这意味着每年律所都可以调整收费标准,或许根据市场行情,或许根据律所本身的定位及服务质量。
因此,不要再问全市收费标准了,因为纯看律所定价。有一定的合理性,市区寸土寸金地带的律所,和郊区某民房内改造的律所,规模、铺租、用人成本都不一样,政府统一框定收费标准,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是,服务业还是得根据服务质量定价,不能一刀切。
当然,一些律所偷懒,尤其是小型、微型律所,直接照抄17年标准,上报备案。这给想要请律师的普通人3点建议:1.切忌盲目追求低价,隐性收费、敷衍了事更可怕;2.不迷信价格,不迷信门面,不迷信行头,选最适合自己的;3.先选专业的,再选靠谱的,两者都有,是最优选。
对于律师同行,针对存在恶意拖欠律师费、不尊重知识付费的委托人,不妨参考案例中收费方式,约定2种,计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并用,满足一定条件时,灵活切换,“小惩大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