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海和北京先后发布房地产新政,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同日,广州征集“放宽入户”意见。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意味着在购买和出售房产时,这些城市将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从而简化了交易流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具体来看,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上海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改为按照转让收入的1%核定。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在房源持有满2年后,出售将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的,则全额缴纳5%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购买首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购买二套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这些优惠措施不仅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还能刺激购房者的购买欲望,从而推动市场活跃度。
同日,北京市发布类似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北京市还明确表示,将执行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在购买房产时,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都将享受相同的契税政策。这些政策调整旨在平衡供需关系,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同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明确入户类别将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投资纳税入户和安居乐业入户五个类别,系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和安居乐业入户;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依照对应的入户类别和相关条件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更多人才和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稳定发展。
此外,11月17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地产首席财经融媒体中国房地产报刊发文章《重新认识和肯定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引起热议。文章指出,房地产业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支柱产业,对GDP增长、财政收入和就业有着直接且巨大的支撑作用。文章还强调,房地产业超强的产业关联性滋生出超强的就业创造力,涉及众多企业和经济活动,创造出大量、多专业、多工种、多层次的就业机会。同时,从稳定财富价值和恢复大众信心角度,需要房地产业继续发挥提振作用。文章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拖累,重新讨论和肯定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对稳定中国经济有重大意义。
对于房地产新政策和走向,各方看法不一。有人认为,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和增长,有助于推动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但也有人认为,政策调整需要慎重,需要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避免过度刺激导致市场过热和泡沫风险。无论如何,新政策的出台都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各方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