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被告人及其家属最期盼的莫过于获得较轻的刑罚,其中缓刑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缓刑与实刑相比,其优势在于被告人不必经历看守所的羁押,仅仅是部分限制自由,并未完全失去自由。更为重要的是,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原先的刑罚便不再执行,此后若再次犯罪,也不会构成累犯。
刑法第72条明确规定了判处缓刑的四个条件,然而这些条件相对笼统。那么,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有哪些迹象预示着可能甚至肯定会判处缓刑呢?接下来,法海老师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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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64条明确列举了四种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轻微的盗窃或故意伤害案件,若被告人无前科、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公安机关往往直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有可能最终判处缓刑。 -
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较轻为由不予批准逮捕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较轻为由不批准逮捕,这通常是一个积极的信号,预示着有可能判处缓刑。 -
还未判决,但在羁押过程中突然释放
尽管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较少见,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即将判处缓刑,二是因羁押时间过长,为避免刑期超出判决时间而释放。 -
检察机关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自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法院通常会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若检察官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并注明判处缓刑的结果,那么最终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极大。 -
司法局或司法所上门做缓刑调查
根据《社区矫正法》规定,在判处缓刑前,通常会进行审前调查。这一调查通常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委托,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意味着即将判处缓刑。 -
法院通知缴纳罚金
在判决前,若法院通知被告人缴纳罚金,并通常告知判决结果,这一结果通常较为准确,基本不会更改。提前缴纳罚金也被视为认罪认罚态度的体现。
尽管上述六点都是缓刑的积极信号,但最终的确定性因素还是刑事判决书。无论前期有多少积极迹象,一切仍需以最终的刑事判决书为准。
以上图片仅作为辅助,具体法律解释及判决结果请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