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我们诚挚邀请以下人才:
- 博士学位研究生。
- 国内知名高校及重点学科、科研院所、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 河北省重点院校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基本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 身体条件满足岗位需求。
-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条件。
详细条件、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以及不得选聘人员的信息,请参照附件2和附件3。
三、选聘程序
1.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名考生最多可报考多个岗位。
2. 现场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 考试:面试或加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的考察。
5. 公示和聘用:公示5个工作日后,对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应真实填报信息,对失信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
2. 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节点,并确保通讯畅通。
3. 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等问题,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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