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平台上,探店视频因其真实性、互动性而受到观众的喜爱。这些视频不仅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也为博主和店家带来了可观的流量和生意。然而,随着探店视频的普及,一些网友反映自己“被出镜”的尴尬经历,引发了关于公共场合拍摄行为如何规范、如何保护路人肖像权的讨论。
武汉的小丽(化名)在某餐厅用餐时,发现有人正拍摄探店视频,并且镜头对准了她的座位。尽管小丽明确表示不愿被拍摄,但后续发布的视频中仍出现了她的身影。这种未经同意的拍摄和公开传播给小丽带来了困扰。小丽决定起诉短视频平台,要求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丽明确拒绝了拍摄,对方的行为不仅不尊重其意愿,还侵犯了她的肖像权。由于视频已经上传至网络,法院最终调解,要求短视频平台向小丽赔偿1万元。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社交平台上有许多网友控诉自己在公共场所被探店者随意拍摄,这些视频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发布到网络上,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尹旭表示,路人也同样享有肖像权,并且与明星的肖像权受平等保护。他认为,视频拍摄者应该具备自律心和边界感,避免侵犯他人肖像权。监管部门应增加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自身肖像权的保护意识,并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维护用户、路人的人格权益和肖像权益。
对于公共场所的拍摄行为,专家建议拍摄者应先征求路人的意见。如果未征得同意,最好采取技术措施,如使用马赛克遮挡或处理面部、声音特征。同时,监管部门应发布相关倡议,倡导保护肖像权,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拍摄行为。
在追求便利和分享生活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意识,并倡导自媒体从业人员维护用户、路人的权益,我们可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尊重他人权益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