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2024年11月18日,濮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主题为“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高质效办案”的典型案件交流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莲主持,全体干警均参与了此次交流。
交流会上,6名检察人员,分别来自不同业务部室,他们从各自的办案实践中分享了宝贵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肖丹在点评环节,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对如何办出典型案例、办成精品案例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保证案件质量,将其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时刻保持审慎的态度,确保案件无差错,以个案的高质效推动法律监督整体的高质效。二要拓展案件效果,不局限于“案结事了”的传统办案模式,而是要针对社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延伸检察触角,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以及社会治理,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三要树牢精品目标,时刻树立“精品成案”的意识,深刻把握上级精神,做好理论与实务的转化,争做先进司法理念的传递者、引领者,高质效办案的亲历者、推动者。
马莲检察长在会上传达了“省检察院学习贯彻最高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如何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高质效办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她强调,一要正确看待考核评价,深刻理解“一取消三不再”的精神要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减负”的同时,不减责任、不减担当,将办案作为最佳的“练兵场”,坚持在办案中锻炼,在实践中磨练,专注于高质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二要牢固树立“高质效”导向,精准把握“三个管理”的内涵,切实将“三个善于”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办案质效、检察管理、业务创优的一体推进,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加强对“检察产品”的品质把控,严格控制从“简”到“繁”的转换,科学运用“三个结构比”,并充分利用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发挥业务数据的指导、管控、监督、评价功能,促进濮阳县检察工作的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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