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警惕:五大陷阱,避免必输无疑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但在这过程中,稍不留意就可能踏入陷阱。以下是五个常见的劳动仲裁陷阱,只要踩中一个,仲裁结果就可能对你极为不利。
- 勿签处罚单、绩效考核结果等不利材料:交接工作时,公司可能会让你签署各种文件。务必看清文件中是否有“自愿离职”、“离职申请”、“双方再无任何劳动纠纷”等字眼,如有,坚决不签。因为这些文件可能在仲裁时被公司用作证据,使你失去本应获得的补偿。
- 警惕公司口头辞退:公司口头告知你辞退后,如果你直接不上班,而在仲裁开庭时公司却声称是你自行不来上班,你将无法证明是被公司辞退,从而失去获得赔偿金的权利。正确的做法是,首先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如公司拒绝,则通过录音、微信等方式保留证据,并正常上班。
- 勿认可不利事实:在仲裁开庭时,不要因紧张而轻易认可对公司不利的事实。一旦你认可,就无需公司进一步举证,这将对你的仲裁结果极为不利。
- 注意仲裁时效:如果你错过了仲裁时效,即使你的证据再充分,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你也将无法获得胜诉。
- 开庭时务必携带证据原件:提交的证据复印件,如果公司不认可其真实性,而你又无法当庭出示原件,那么你的证据基本等于废纸。因此,开庭时一定要携带证据原件。
打劳动仲裁官司,考验的是你的权谋、策略和布局。关于调解方面,请记住那句名言:“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无法得到。”面对调解,你需要周密慎重地思考,费思量。因此,你需要认真考虑何时进行调解,以及调解的条款是否能满足你的合理诉求。不要因压力而急于达成调解,应坚定自己的立场。如调解无法满足你的合理诉求,务必坚持继续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