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至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城市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确立和变更程序。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七条: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包括规划目的、编制原则、审批程序以及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强调耕地保护,包括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至第六十二条: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申请程序、审批权限、补偿标准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规定。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至第七十二条:明确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四条: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和法律责任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六条:明确本法适用范围和施行日期。
此概述旨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条文的简要摘要,以便于公众了解该法律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实际应用中,具体条款的详细解释和执行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