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刘小玉报道: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宋雨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且被禁止从事任何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作。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也被法院驳回。
回顾去年,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一名年仅九岁的女孩晨晨(化名)在上学期间,遭受了老师宋雨明的暴力侵害。宋雨明用三角尺砸碎了晨晨的头骨,这一严重暴力行为导致了晨晨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开颅手术,医生才成功将被打碎的头骨和异物取出。经过法医鉴定,晨晨的伤情被认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图片:受伤前的晨晨和老师宋雨明在一起,图片下方配字:“悲剧前的平静”)
(图片:手术后的晨晨,图片下方配字:“手术后,晨晨的坚强”)
(图片:法院宣判现场,图片下方配字:“正义终于到来,但晨晨的创伤难以抚平”)
以上三幅图片展现了事件发生前后的不同情境,以及法院宣判时的正义场景,旨在唤起社会对校园暴力事件的关注,并呼吁对受害者的同情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