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天,张春永大哥在忙碌于承包围墙劳务的同时,特地委托我为他打印、复印、邮寄关于之前完工项目未支付的劳务报酬的起诉材料。此事缘起如下:
原告:张春永 被告一:王建辉 被告二:北京宏达奇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承接了被告二的工程,并雇佣原告为其提供劳务。从2023年3月5日到2023年5月6日,原告带领队伍在北京市密云区阳光城溪山郡小区6号楼、10号楼及18号楼,完成了上沙灰、铺设地板砖、砌墙砖等工作。双方约定每完工一平方米为5元,原告共计完工8800平方米,费用合计44000元。然而,被告一在工期内仅支付了原告6000元作为劳务报酬,剩余38000元未结算。原告无奈,只得先行垫付了其带队的工人武宪凤、张宏喜和张宏财三人的工资,但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未果。
近期,被告一王建辉对原告张春永的欠款问题采取了回避态度,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这让张春永大哥感到十分苦恼。
这让我回想起我父亲年轻时的经历,他也曾从事小买卖,主要向邯郸、邢台、河南安阳等地销售井砂。虽然现在已经不再从事这个行业多年,但仍然有一部分销售出去的井砂款项尚未收回,被邯郸市广平县的于俊生、庚书文等人拖欠。
每逢春节前夕,我们总会去讨债,但多数情况下都是徒劳往返,因为欠债人家里挤满了要债的人,为了躲债,欠债人往往在这个时间点不在家。社会上流传着一首《避债谣》:“二十三,保证还;二十四,我发誓;二十五,找老姑;二十六,找老舅;二十七,不要急;二十八,再想法;二十九,明天有;三十不见面,初一碰见拱拱手。”这描述的就是我们讨债时的无奈和心酸。
对于欠钱不还、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保留证据:确保留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欠款的事实,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采取法律手段时非常关键。
- 尝试多种联系方式:若电话和微信均无法联系到对方,可以尝试其他联系方式,如邮件、短信等。有时,可能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接听电话或回复信息,持续保持联系可能让对方意识到问题的紧迫性。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对方持续逃避还款责任,应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在此过程中,之前保留的证据将起到重要作用。
- 公开曝光:若对方仍然不予理睬,可以考虑在合适的场合公开曝光这一情况。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欠款事实,但需注意避免侵犯他人隐私。此举可能迫使对方采取行动,同时也警示他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总之,面对他人欠钱不还、联系不畅的情况,我们应保持冷静,采取合法、合理、有度的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证据的保留和法律手段的合理利用尤为重要。